沙家豪(2009)——更新计划生育理念 关爱不育症患者的身心健康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28浏览次数:122

一、不孕症的发病率及现状分析

不孕症通常是指育龄夫妇同居一年,有正常性生活,从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未能受孕的状况。近年来,不孕症发病率持续上升,严重影响患者及相关人群的身心健康,是引发社会不和谐和不稳定的因素之一。据有关权威机构统计,不孕症的人口患病率为2.2%-2.5%,育龄夫妇的发生率为15-20%,中国目前有超过3000余万不孕症患者。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在二十一世纪,不孕不育正成为仅次于肿瘤和心血管病的第三大疾病。近年来在离婚的人群中,由于不孕症造成的比例越来越凸显,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不孕症给患者带来极大的心理危害

生儿育女是人类享受天伦之乐的体现,是中国传统文化、人生价值和生命价值的一个重要部分,更是民族繁荣昌盛的基础。在一定时间内,育龄夫妇想要孩子,而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正常受孕,除了对自身产生巨大精神压力之外,社会环境、社会习俗等对他们更是造成极大的社会心理压力,甚至育龄夫妇的双方父母及亲戚朋友为之担忧。按中国3千万不孕症患者计算,由此影响的人群可达1.5亿以上,占全社会人口10%以上。

三、不孕症涉及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问题,是需要计划生育政策倾斜的重要部分

有证据表明,环境污染是造成不孕症最重要的因素,像工业污水的污染、化学气体的污染、农药化肥污染、汽车尾气的污染、噪音污染、光污染等等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不孕不育。近期研究充分证明,环境污染的加剧,使男子无精症、少精症、弱精症病人明显增加。WHO相关数据显示,上个世纪70年代,正常男性精子数为每毫升精液6000万精子,而现在平均每毫升的精液中仅为3000万精子。由此而造成了人类生育能力的低下,不孕症患者比例增大,甚至有些只能利用辅助生育技术来生育孩子。 

环境污染属于公共卫生的领域,是政府的职责之一。政府可以花大力气来治理环境污染,那么更应该去解决由环境污染带来的不孕症问题,来减少不孕症病人的烦恼和痛苦,减轻不孕症病人因疾病而造成的经济困难,维持家庭稳定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其次,计划生育(Family planning )本意是指家庭生育计划。目前,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其基本思想不仅服务于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做好优生优育,而且还应该是保障育龄夫妇能够正常生育。因而,计划生育应该包含两方面,一是控制生育,二是保障生育。所以,解决不孕症疾病的诊断治疗,也是计划生育工作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不孕症的诊断与治疗理应纳入基本医疗。

四、不孕症患者的规范诊断治疗纳入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议

如前所述,由于目前不孕症没有纳入基本医疗,因而国家没有诊断与治疗规范与标准(目前仅有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标准),任由市场来运行,造成目前不孕症诊治的混乱,使广大不孕症患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我国10-15%的育龄夫妇患有不孕症疾病,这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做好这部分病人的诊治,是一项具有较好投入与产出的工程,是民心工程。为此,我们建议:

规范不孕症临床诊断和治疗的技术方法,建立不孕症诊断与治疗的标准程序,将不孕症患者的基本诊断项目与规范治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列入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录。

  各地应根据当地的经济支付能力,及早进一步研究将哪些基本的、成熟的、成本效果好的诊断项目和治疗项目列入保险报销范围,规定医疗保险项目的报销次数。可以将前1-3次的基本的诊断与基本治疗项目予以报销,缓解不孕症病人的疾病经济负担,引导不孕症病人去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以早日恢复健康,解除他们的困惑与烦恼,缓解病人及家属的社会心理压力,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社会保障部门与卫生部门应及早出台相关政策保障这部分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