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峻(2008)——加强专科医师培训 提高医师临床技能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28浏览次数:222

 

一、专科医师培训的意义和作用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是医学生成长为能独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医生的关键阶段,是医学教育连续统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临床医生的临床诊疗水平、提高医疗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医学生完成学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并不具备独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需要再花几年时间接受某一学科系统化、规范化的专业培训,使其掌握从事该学科医疗活动所具有的诊疗知识和技能,才能独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这种独立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

  欧美等国家已建立了完善的专科医师制度,100多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保证医师的基本临床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和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卫生部1993年在总结部分部属院校住院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相继颁布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培训大纲,使我国住院医师培训工作开始走上了系统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与医学人才培训特点相结合,与国际医学教育体系接轨,卫生部2003年启动专科医师培养与准入制度研究, 2006年开展了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和认定工作(我省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5家单位32个专科已成为卫生部首批专科医师培训基地),2007年正式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工作。我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在不断的探索和发展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对提升临床医师的临床技能水平、提高医疗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专科医师培训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1、政府投入不足:目前,政府对专科医师培训没有专项行政经费投入,培训缺乏有效的经费保证。住院医师培训主要是为自己单位培养人才,培训经费一般都由本单位自筹,而专科医师培训是为社会培养人才,培训结束后,受训医师主要服务于基层医疗机构和非培训基地单位,这就更需要政府的投入和支持。

  2、受训医师待遇较低:从我省和全国开展“社会化”招生的专科医师培训情况来看,受训医师待遇较低,其每月收入大多在1000余元,低于相同资历的单位职工,不同程度地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受训医师反映,有机会参加规范的培训,对自己将来的发展肯定有利,但是培训期间待遇不尽人意,连养活自己都有一定困难,无法调动培训的积极性。

  3、配套政策不完善:专科医师培训刚刚起步,相关的配套政策还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专科医师培训的进一步发展。如受训医师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相关的人事制度、职称晋升制度、分配制度等衔接不够。专科医师准入制度、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还未出台。受训医师在培训期间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或事故,受训医师、培训医院应该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也倍受关注。

三、专科医师培训的建议

  1、培训经费纳入政府常规预算:医学人才的培养是健全国家卫生体系的前提条件,具有社会公共产品性质,当然需要政府的投入和支持。在实施专科医师培训过程中,要强化政府职能,建议政府把培训经费纳入常规预算项目,加大对培训基地的投入,加强教学支撑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适当提高受训医师的工资待遇。

  2、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积极推进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不断完善“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细则”和规范评审工作程序,争取尽快地让符合条件的培训基地经过评审认定合格后成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为全面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创造条件。二是加强对已认定培训基地的监督和管理,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培训质量监控体系。

  3、建立完善的配套政策:在专科医师培训中,受训医师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完善临床医师的职称晋升制度,改进临床医师的职称晋升标准,使之更倾向于医生的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和获得的专业资质情况;同时薪酬水平应逐步与专业资质、所承担岗位和责任挂钩,不断提高获得专科医师资质的医师薪酬水平。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受训医师的招生制度、人事代理制度、薪酬福利制度、职称晋升制度、执业资格与注册制度、用人单位的招聘制度、激励制约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政策。逐步建立人才的流动机制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受训医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问题,以解受训医师的后顾之忧。

  4、实施专科医师准入制度:在我国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和全面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并在全国推行专科医师准入制度。规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毕业生,都要到经过认可的培训基地中,接受三年普通专科培训,并取得“普通专科培训合格证书”,才能进入临床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没有经过专科医师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注册为专科医师,没有注册为专科医师者就不能以专科医师名义执业。政府应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准入制度和管理制度具有强制性、普及性和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