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钧(2010)——关于依法解决医疗服务中医疗纠纷问题的建议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21浏览次数:120

  医疗纠纷目前已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解决医疗纠纷,只有依法办理才能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也符合法治社会的基本理念。 因为现代社会科学技术发展非常迅猛,但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却是远远落后的,还有许多的未知世界。因此,医疗本身就是一项风险度比较大的人类行为,医疗服务中出现患者死亡,或有治疗后的后遗症有些是无法避免的。当然,也有因为治疗中的失职,或不当治疗造成了不该有的后果,这就给判断带来了复杂性,容易造成医疗纠纷。 因为有些政府部门用人民币来简单息事宁人,这给社会错误诱导,加剧“热闹”的发生,给自己今后的工作带来更大的麻烦(南京儿童医院医疗纠纷最终的解决办法给社会“带了一个坏头”)。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些医疗纠纷呢?建议一切医疗纠纷都要按照法律程序来解决,公平保护医生 和医院的权利,也公平保护患者和家属的权利,既防治医管部门的相互包庇,也可整治患者家属基于社会黑恶势力的无理取闹,创造法治社会中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