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峻(2011)——医疗卫生改革要取得成功,政府须做好三件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6-29浏览次数:215

  我国的医疗卫生改革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已历十余年。这一工作一直广受关注,“看病难,看病贵”长期未获解决,成为全社会之痛。
  实际上,这一改革还是取得进展的。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确很努力在做,每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有专门的论述,并不断提出解决的目标和措施。医院和医务工作人员也是努力的,群众对医疗工作的满意度,正在提高。公共卫生水平的提高尤其令人瞩目。全国医保的覆盖面已超过90%。这一点,大家是看到的。
  但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所做的,以及未来将做的,并不能保证医改能够取得成功,并不能保证医疗卫生作为最大的民生问题,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于医改抱持不乐观的态度是由于一些根本性问题未解决,甚至未触及,换言之,现在所做的属于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这样做,会让人民群众提高期望值,结果更加失望,推迟医改的进度。
  首先,作为医改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公立医院的改革,剖析目前已提出的各种举措,均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实质问题是我国的绝大多数医院只能称之为“公办医院”而非真正的“公立医院”。为什么?各国的公立医院其基本评估标准是医院的人员开支、设备购置,房屋维修,以及医院运行的支出全部由政府财政承担,也就是完完全全实施收支两条线。这样的医院无需去赚钱,因而药品可以不加价,收费可以很低廉;对于无钱支付的病人可以大幅度减少收费,甚至可以免费医疗。而我们的医院是“差额补助”单位,国家给予的补助,通常仅相当于医院正常开支(包括人头费和运行费)的15%以内。换言之,医院维持运作的绝大多数经费(约75%)需要自已去赚。如果要购置现代化设备,要引进和开展新的技术和方法,要建设新的病房楼等就需要赚更多的钱才行。显然,完善医院的补偿机制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和实质,而这是需要大量资金的。面对庞大的公立医院数量,补偿的经费无疑是一个难以承受的天文数字。然而,公立医院改革不取得实质性进步,医改的成功又何从谈起?以目前的一些改革举措来分析,例如要求遵循疾病的诊治路径,旨在规范医疗行为;要求进行单病种核算,旨在降低医疗成本。其用意自然不错的,但目前试点仅有十多种疾病,而临床上经常遇到的疾病何止于千种,这些举措要真正见之成效恐怕得很多年之后。而且,公立医院改革未获成功,这些举措究竟又能发挥多大作用?
  其次,医改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完善,以及基层医师素质的提高,具体而言就是乡镇医院和村医疗站的建设,以及城市社区医院的建设。据我们调查和了解,这方面也是问题多多,困难重重。这些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维持都应该政府出钱,这又是一个天文数字。有的地方,尤其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有的基层医疗单位(包括乡村和城市社区),已出售给私人经营,赎买回来耗费更大;并行地建立另一个医院或诊所,又涉及未来运行中的政策难题,这又是一个两难的困局。尤其重要的是基层医疗单位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本科及以上人员几乎缺如;由于属地管理,一些非专业人员也从各种渠道安插进入,培养和深造难,清退更难,有资质人员进入亦难。从长远讲,基层单位医师应具备本科毕业的学历,并经过住院医师規范化培训,但具备这样学历的人员并不会选择去基层,尤其是基层农村诊所,这就需要经费和政策的有力支持和保障。在这方面,政策和经费均是一片空白,那又如何建立健全和有一定质量保障的基层医疗单位机构,如何能鼓励有一定学历且能力适任的医务人员下乡、下基层?又如何满足亿万农民以及城市人民群众的基本就医需求。
  第三,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总投入严重不足。据已公布的材料,我国2009年卫生事业总开支约1.3万亿,仅占GDP的2.3%,低于联合国对发展中国家要求的3%。与此同时,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的比率高达75%,政府财政支付仅占25%,这一数字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显然,看病贵与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密切相关。
根据上述情况,为了做好医改工作,力争取得决定性的成功,建议政府应做好以下三件工作:
  1. 应建立领导协调医改工作的强有力的机构。医改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卫生、劳动、财政、教育、计划等各个部门,仅仅依靠卫生部门根本无法承担。这一机构应有能力和责任协调方方面面的工作,能够有效地贯彻医改工作中涉及的各种政策和举措。过去的工作之所以缺少成效,关键就在于统筹领导不得力。国外进行的医改往往由总统、首相牵头,也是同样道理。各省也应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而且这样的国家和省级机构分别应有高层领导担纲,例如副总理、副省长,乃至各级政府的一把手。
  2. 应有足以支持医改的经费资助。政府投入原则上不低于GDP的3%,并随经济发展而相应增加。人民群众看病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比率应降至总费用50%左右,并争取继续降低。其方式是政府的投入主要面向需方,即投向看病的一方,从而降低自付的比例和数额。同时应进一步提高医保的水平,提高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争取达到完全医疗保障。同时,对一些常见肿瘤、心血管疾病、先天性畸形,以及常见老年病(如白内障)等的基本医疗,亦应逐步达到全覆盖。
  3.要果断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政策,落实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城市公立医院数量庞大,国家不可能全额支付和补助所需经费,那就应根据各地条件,将其区分为三类:全额补助、差额补助和转为民营。全额补助的医院将成为真正的公立医院,有可能对低收入人群提供低廉的医疗服务,并起到平抑医疗费用的作用。差额补助医院可以维持现有状态,在提供基本保障性服务基础上,可以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不同需求。转为民营的医院,可酌情提供社会所需的服务。从医院转制中获得的经费可以投入到前二类医院中,也可以投入医疗的需求方,即提供给医保方,以降低个人医疗开支。必须清醒地看到这样一个现实:公立医院的此种转变是不可避免的,由政府来“养”这么多的医院根本是不可能的。此种转变并不会改变我国医疗机构以公立为主体的基本格局,同时又使各类医院运行机制更加灵活,更富生机;对于城乡基层医院必须使之真正“公立”化,可以分数年逐步实现,同时应筹措专项经费,招募本科及以上医师到基层工作。要有相应的政策,保证这些人员“下得去”,留得住“,并能够发挥作用。有了这些骨干力量,基层医疗单位才可能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中真正的拳头,才有可能使这个体制和网络健全和运作高效。
  总之,医改成功关键是有强有力的领导,有足够的经费,有明确与符合实际的政策,这三者缺一不可,而这三项条件均属于政府的职能。医疗卫生改革要取得成功,在这一历史时刻各级政府必须承担这一历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