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评比考核标准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2-28浏览次数:567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评比考核标准
(责任内容、责任目标、扣分标准、检查方法、得分)
南医大委(2005)6号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修订)
一、党政一把手及班子成员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25分)
1、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议程,定期分析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工作中抓落实。
2、组织本总支的中心组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及规章制度,每学期两次。
3、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4、按要求及时向职能部门反馈信息,上报总结。
扣分:
1、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议程的扣3分,每年少于两次专题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的扣2-4分,工作不落实的扣3分,扣满10分为止。
2、没有组织学习的扣4分,每少学一次扣3分,扣满5分为止。
3、不向群众传达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扣4分。每少传达一次扣2分,扣满4分止。
4、不及时上报、反馈信息的扣4分,每少上报一次扣2分。扣满6分为止。
考核方法:检查会议记录,召开座谈会,到职能部门了解情况。

二、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教育。(15分)?
1、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做到教育内容丰富,计划合理,方法多样。
2、能够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学校和本单位的集体活动。
3、联系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对党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重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扣分:
1、不进行教育的扣5分。 教育无计划、内容不充实、方法不灵活的扣2-4分。
2、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人数不足90%扣3分。(以总支为单位计算)
3、没有对党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的扣3分。
考核方法:检查学习记录、学习计划,到职能部门了解情况。

三、认真组织开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15分)
1、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召开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2、组织开好本单位党员的民主生活会。
3、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对党员提出具体要求。
4、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扣分:
1、没按要求召开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扣5分,参加人数未达到应参加人数90%扣3分。
2、没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的扣3分,参加人数未达到应参加人数80%的扣1分。
3、对党员不教育,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放任自流的扣3分。
4、无整改措施的扣3分。
考核方法:检查生活会记录本。召开座谈会,找有关同志了解。
四、带头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0分)
1、严格执行处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上交制度。
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研究决定制度。
3、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执行政务公开制度。
5、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应制度。
扣分:
1、处级领导不填报个人收入申报表的每人次扣2分,重大事项不报告和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不上交每人次扣1分。扣满5分为止。
2、凡是本单位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不经集体研究决定的扣2-4分,没制定本单位相关规定的扣2分。
3、不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扣3分。
4、没有制定或不执行本单位政务公开规定的扣2分。
5、没制定的扣4分。
考核方法:召开座谈会。找职能部门了解,检查会议记录和相关规定。
五、大胆管理、严格要求、遵纪守法(25分)
1、本单位无违纪违法行为。
2、坚持正义、敢于管理、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4、对犯有错误的同志进行帮助、教育,对有违纪行为的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扣分:
1、本单位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扣10分。
2、管理松散、不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扣5分。
3、不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的扣5分。
4、对犯有错误同志不帮助教育的扣2分,对违纪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扣3分。
考核方法:到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听汇报,召开座谈会。

                          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2005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