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2-28浏览次数:737

  党校是对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也是干部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进一步促进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根据《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五”规划》和我校《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员教育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1、学校根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围绕一个时期理论教育的重点,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2、干部有参加培训的义务。所有党员、干部都必须认真参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3、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政策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高校办学方针、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规律的研讨;领导科学、管理科学;岗位基本素质和技能教育等。按照培训目的和对象的不同,培训内容有所侧重。

4、对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进行考勤、考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培训的干部,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自行补课。学习结束时,进行必要的考核。考核采取闭卷、开卷或撰写论文、学习总结、工作案例等方式进行。

5、学习结束后,干部要填写学习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6、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内容。

                                                                 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