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办公室工作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2-28浏览次数:1952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规程,形成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特制定如下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1.校团委书记全面负责中心组学习工作,每月集中学习二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

2.政治、业务学习在每月的工作计划中进行安排,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提高学习质量,注重学习实效。

3.政治学习以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及对国际、国内形势的认识为中心,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师表工程的学习和认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邓小平同志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2)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及国际、国内形势学习。

(3)《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及教师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发展前途教育。

4.业务学习以校团委服务公约、团干部岗位职责及共青团团务知识为主要内容,运用科学的理论,分析新时期共青团组织面临的新形势,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5.中心组成员应结合学习内容开展调查研究,每人每年至少完成一篇有一定理论深度的学习心得或调查报告,集中解决或阐述某一方面的问题,在中心组学习时交流。

二、团委办公例会及团总支(分团委)书记例会制度

  每周星期一定期召开团委办公会议,每月不定期召开团总支(分团委)书记例会,传达学校党政及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听取各部门及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和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三、校学生社团组织工作联系人制度

  为及时了解校学生社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帮助他们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充分发挥其在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中的主导作用,由周琴同志联系指导研究生会工作、王海涛同志联系指导校学生科协工作、方亮同志联系指导校学生会及大学生艺术团工作、张健同志联系指导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广播台工作。

四、请示报告制度

1.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2.我校团系统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不得隐瞒和延误。

3. 团干部工作中应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发现问题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团委书记请示汇报,书记要及时对请示问题予以答复。

4. 团干部在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不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酌情追究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