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水(2012)——关于提高护理收费的建议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3-02浏览次数:59

 

      护理服务是一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需要高度责任心的服务活动。长期以来,护理费一直处于极低状态,与护理人员的劳动付出差之甚远。虽说2005年省物价局、卫生厅印发《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苏价费〔2005〕213号),将三级医院护理费提高到一级护理每床日7.8元、二级护理每床日4.7元、三级护理每床日2.3元,但与实际成本而言,仍存在很大差距,三级医院住院护理价格平均仅能补偿实际成本的10%。 低护理收费是护士人力短缺的根本原因。由于护理收费入不敷出,导致很多医院靠压缩护士编制来降低成本,有的甚至违法使用廉价的合同制护士,由此产生护理质量滑坡现象。近年来,一些医院的床位大量增加,但护士编制却未相应增加。按照卫生部要求,医院普通病房床位与护士之比应为1: 0.4,虽然这个标准远远低于国际通行的1:1,但不少医院仍不达标。护士配备严重不足,处于超负荷状态下工作,只能维持低标准的运转(打针发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到位。 低护理收费还间接造成护理队伍的不稳定。在“护理工作不挣钱,多雇护士多赔钱”的观念驱动下,很多医院为降低人力成本,在护士人事制度管理上实行“双轨制”,即以临时工的方式和待遇聘用护士。大量聘任制护士进入临床,编内、编外护士同工不同酬,收入与付出差距悬殊。当护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离职率居高不下,人才流失严重,护士队伍不稳定,护理质量也必然会出现下降。 随着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护理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作用也越来越大。研究表明,医院每增加或减少一个护士,治愈率、抢救成功率、院内感染率、差错率等都会受到影响。因此,从护理收费这个源头解决护士人力短缺问题,不仅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关系到医学科学的文明进步,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此建议:

    1、提高等级护理收费标准。护理人员是医院最大的工作群体,人力资本投入所占的比例大,合理的护理收费政策将从根本上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等级护理是护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覆盖了一般住院病人的所有护理内涵,卫生部就此先后下发了《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等文件,对等级护理的各项工作内容、服务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物价、卫生等部门可联合组织开展护理服务成本核算专项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的等级护理收费定价标准。

    2、增补单项护理收费项目。随着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临床医学专科分工日趋细化,专科护理的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新项目日渐增多,因此,及时增补单项护理收费项目十分必要。增补单项护理收费项目要按照《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项目价格申报审批制度,履行相应的程序及要求。

    3、等级护理收费纳入医保。目前,在我省部分医院试点实施的“无陪护理”收费项目仍作特需服务在物价部门备案,并未得到医保部门的认可,涨上去的护理费都是病人自掏腰包,其可持续性堪忧。要实现护理服务合理定价,使优质护理服务在更大的层面上深入持久地推进,等级护理收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