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勇 黄晓光(2013)——实施“大学生村医工程” 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12-30浏览次数:161

    在新一轮医改中,政府立足“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明确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推动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然而,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发展,卫生人力资源的配置越来越向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卫生人力在基层显示出越来越匮乏的现象。目前,农村医疗卫生板块的问题可用“缺人、留不住人、后继乏人”来概括。农村卫生服务的关键是卫生人才。没有合格的卫生人才就无法开展健康服务,就无法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就不能获得公平、安全、有效的农村居民满意的健康服务,就影响农村居民基本健康权益的获得和健康的守门人。

    近年来,随着党和政府对民生工程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备,但是,高层次农村医疗卫生人才缺乏仍然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阻碍之一,人力资源问题制约了我省广大农村地区的实现。目前的村医60%以上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培养的“赤脚医生” ,目前村医队伍中普遍存在着:医学教育程度低,专业业务素质低、年龄老化严重,60%已经退休或者接近退休,他们不能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保健需求。政府“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工作远未实现。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应该积极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医”工程。所谓“大学生村医”工程是通过取得大学医学专业毕业,取得“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农村村医的招聘录用、人事管理、工资分配、职业发展等,借鉴“工程”二词概括的一系列的政策制度。目的是保证基层卫生人力的供给,以维护农村居民公平地获得健康权益。我们建议:

    1、政府统一规划

    要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权益,政府要统一规划,明确村医需求,确定大学生村医的配置标准、录用标准。

    2、明确村医性质、人事管理、分配制度

    随着卫生发展和农村居民需求水平的提升,我们认为,大学生村医应该定位在: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年龄不大于35岁的大学毕业生。人事部门应该给与编制,纳入财政预算编制,由卫生局单独管理或者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人员工资应该由政府财政支付。收入应该不低于当地2级医院住院医师的收入水平,确保其安心农村卫生服务。由于农村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要确保人员待遇,使得大学生村医下得去,留得住。

    3、提供村医职业发展机会

    政府要提供每年不低于1个月的继续教育或者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同时,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录用人才时,首先考虑选拔优秀的大学生村医进入。要逐步做到县级公立医院通过村医选拔,补充医师队伍的政策。可以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医攻读硕士学位,为2级以上医院储备人才。

    4、要确定“大学生村医”工程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要根据目前农村卫生发展,政府牵头,政府部门的分工合作,建立领导与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由县区政府领导,参与的政府部门应该包括:发改、编办、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要明确各政府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形成职责明确,有可操作性的程序和工作制度。

    总之,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刻不容缓,任务艰巨。当前我国村医疗队伍存在数量不足、素质较低、培养体系不完善、人员流失严重等问题,目前是农村卫生发展中的主要的问题,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确实实施“大学生村医”工程等工作,保障人才的供给,才能维护好农村三级服务网络,才能确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才能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