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起展(2010)——进一步治理我市农村环境污染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 2010-04-21 浏览次数: 206 文章作者: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有从城区向农村扩散的趋势。农村环境污染不仅直接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会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近年,我市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力度虽然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但随着我市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如2009年我市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达47.4%,实现工业增加值1100亿元,增长14.3%时,存在农村环境污染较严重问题。因此, 进一步治理我市农村环境污染对于建设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地区科学发展、提高社会整体的生态文明水平、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当前我市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水环境污染十分突出。在农村,几乎所有生活污水、多数工业废水以及农村个体经营户如饮食摊档、个体豆腐作坊、畜禽加工作坊等在加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入纳污水体。另外农村诸如“垃圾往水里倒,牲畜死了往水里扔”等陋习十分普遍,造成农村河道水质严重恶化。

 2、环境管理滞后产生大量生活污染。虽然建有镇级垃圾处理厂,在村一级也逐步实施垃圾收运制度,但相当一部分村民更习惯于贪图方便,将塑料袋、快餐盒、废旧电池,甚至变质过期药品、有毒有害物质等垃圾随意丢弃;镇级设有基层环保所,但人手不多,监管力不从心。

3、农村工业化产生的工业污染。农村工业化相当一部分是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

4、农业生产现代化造成各类污染。化肥、农药和极难降解的农膜及各种塑料用品的不科学和滥用,造成的农村污染也在加剧。

5、畜禽粪便污染呈加剧趋势。规模化养殖场在污染排放强度上并不低于工业企业,而且目前禽兽养殖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较低,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河涌或鱼塘边,甚至学校周边,大多数养殖场建筑不规范,没有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的设施、设备,污水及废物直接向四周排放,使养猪场四周的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群众对此反映也很强烈。

二、进一步治理我市农村环境污染的几点具体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组织。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认真分析农村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实施严格的环保业绩考核。建议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环保部门牵头,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各方工作。区环保部门应专人专职负责农村环保工作;镇、村一级配备专、兼职环保干部,具体负责本辖区环保工作,并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和人员配置、培训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

2、强化监督和管理,严防污染向农村转移。强化对农村工业项目的监督检查,实行环保管理属地负责制、监督检查责任制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终身负责制”;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真正做到行政一把手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负责,乡镇企业法人对本企业影响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负责;研究建立环境敏感项目听证制度和群众监督激励机制,把环保目标和群众满意度纳入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环保部门定期向公众通报环境保护情况的制度,使公众充分知情,更自觉的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同时也加强对环保相关部门工作的监督;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如组建环保小分队,对乱倒垃圾、偷排污水者加强处罚,以及配备保洁员、普及垃圾回收点、设置环保投诉举报热线、信箱等。

3、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首先,要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幅度,应优先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切实建立覆盖所有镇村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其次,根据“工业反哺农业”有关精神研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根据“谁污染、谁付费,谁收益、谁负担,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不断拓宽投资渠道,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渠道融资机制,保证稳定有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再次,应加大排污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比例,以体现对受害者的补偿。

4、多渠道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比如,利用社会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环保知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并编撰一些环保知识宣传手册分发到各家各户;组织开展农民喜爱的科普宣传、讲座和文化体育等活动;倡导节水减污,购买无污染、无公害的绿色生活消费品,选购减量包装的商品;动员家庭成员净化、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并将美化居住环境与保护环境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