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虹(2010)——关于建立完善医疗慈善基金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0-04-21 浏览次数: 237 文章作者:

  一、医疗慈善基金建立的意义 慈善事业具有扶贫济困、协调社会发展的职能,它是"社会收入的第三次分配",主要体现了互助性。广泛开展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捐赠资产或劳动,为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帮残助医、支教助学等慈善事业奉献爱心的活动,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慈善事业与医疗卫生事业相结合,募集善款成立医疗救助基金会,可以为公立医院注入充足的资金,更好地扶困济贫,实现其公益性质,满足人民的医疗需求。医疗救助慈善基金可以用于贫困患者救治,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医院人员培训、医学交流、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新技术发展以及服务设施建设等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二、医疗慈善基金健康发展的建议 目前我国的医疗救助慈善基金尚处于起步阶段,基金如何筹建、经费怎样筹集、采取什么运行模式、使用由哪个部门监管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一)政府要在政策、制度上予以保障 法律不完善会直接导致公信力下降和健康财富失去制度保障。2007年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较以往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管理办法仍然有许多值得完善的地方,对医院慈养医疗救助基金问题的建立需要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指导办法。

  (二)建立长效的资金筹措机制 医疗救助慈善基金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社会影响力较小,目前尚未形成稳定的善款筹集和增值渠道,慈善资金来源多为一般性临时性捐赠所得,方式单一,数额不大,相对于医疗机构扶贫济困、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巨大需求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基金来源可以是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一定比例的直接投入;政府、红十字会或其他慈善机构的投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自愿捐资等。在方式上,可以采取设立冠名专项救助金、定向援助金等形式,建立健全筹资机制;在内容上,可以根据公众的关注度和承受力,开展"一日捐"、"定向捐"、"项目捐"等多种劝募活动;在时间上,可以利用节假日、纪念日等时机,开展义卖、义拍等活动;在导向上,可以建立"回报激励机制",加强对乐善好施典型的精神回报。

  (三)扩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医疗救助慈善基金可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对进行宣传报导;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医疗救助活动;政府要大力倡导,长期培育,有规划有组织地进行建设,使之逐渐成为主流社会道德规范,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创新募捐方式,让一切能用于慈善事业发展、人民群众健康的财富充分汇入到基金会,让更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从而带动医疗慈善文化的发展。

  (四)建立良好的运行和管理机制 1、明确监管部门和基金管理执行机构 医疗救助慈善基金可以归属现有的社会慈善组织,有利于规范运作与管理。我们建议挂靠在区域内规模最大的公立医院管理,这样可以根据需要直接发挥基金的用途,提高使用的效率,也可以调动该医院募集慈善资金的积极性。 2、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基金的使用必须遵循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要强化规范运行,对慈善资金的运作进行全过程控制,科学使用、合理安排;完善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要定期向社会公示各种年报、财务报告;加强监督机制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建立慈善组织资质评估和信用资格认证制度,成立专门的机构来进行评估鉴定考核,从外部促进管理。 可吸收人大、政协、群众团体以及社会知名人士作为管理机构成员共同参与管理,监督使用情况。对筹资渠道、活动范围、运营机制、内部监控、财务制度等方面进行合理化、透明化、制度化的有力监管。只有这样,医疗慈善基金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工作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才能长期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