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情通报、民主协商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2-28浏览次数:922

南医大委〔2005〕22号


  
  一、校情通报、民主协商的意义
  校党委定期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校情的意义,一是为了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团结协作;二是为了让党外代表人士在深入了解校情的基础上,协助校领导集思广益;三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党委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程序,提高执政能力;四是为了体现校党委自觉接受监督,与各民主党派共同推进政治文明的意识。
  二、校情通报、民主协商的形式和内容
  1、阅读文件:学校党委收到有关上级文件、资料和学校行政校务会内容及校内有关文件后,可定期组织校内的党外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正、副主委和党外副处级以上的干部传达或阅读;
  2、参与活动:学校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可视情况邀请各民主党派、侨、台、归联负责人参加;
  3、召开座谈会:座谈会的主要内容是:①学校发展规划;②校党政年度工作计划;③校内重大的改革举措;④全校性的重大活动安排;⑤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与方案的制定;⑥民主监督;⑦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
  三、校情通报、民主协商的时间
  学校党委坚持定期同党外人士通报校情,以听取意见,共商校是。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全年共四次,如遇特殊情况其时间可适当调整。除此之外,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不定期地邀请党外人士举行小范围座谈或个别谈心活动,以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党外人士也可随时就学校各方面的问题通过统战部等途径约请党委或行政负责同志交谈。
  四、校情通报、民主协商的程序
  校情通报、民主协商一般由校党委领导同志主持;统战部会同党办等有关部门做好准备工作;出席对象一般为民主党派校级组织主委,无党派代表人士,部分党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侨联、台联、归国学者联谊会负责人,也可视情况适当扩大或缩小参加对象范围。
  统战部要收集整理、分类归纳校情通报、民主协商的相关信息,将党外人士反映的问题分送有关领导阅示;要将党外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给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及时处理,把处理情况及时向党外人士作出反馈;要宣传校情通报、民主协商的情况,一般情况要上学校统战网页、重要的内容要上学校网页主页,要刊登在《南医统战》的信息栏目上,重要内容向省委统战部、省委教育工委汇报。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