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施细则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2-28浏览次数:1641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从我校多年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称“三育人”)的实际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和完善全员“三育人”工作网络,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广泛深入地开展“三育人”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积极调动职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奋斗。
      二、要求和方法
      1、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教师是学生知识、能力和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者和领路人。其言行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起着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必须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文明修养、治学态度等方面都要严以律己,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楷模。教师教书育人的基本途径是寓思想教育于一切教学活动之中,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热爱祖国、振兴中华的雄心壮志,树立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独立思考、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态度。教师应出于爱心,对学生以诚相待,坚持说服教育和正面疏导的方针,努力作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各学院应选拔思想道德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负责的教师轮流担任兼职班主任,与专职学生辅导员密切配合,指导班干部开展工作,定期参加学生活动,并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自己负责的班级逐步成为勤奋求实团结进取的集体。
      3、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师和思想品德课教师对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负有重大责任,要不断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育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4、各级党政领导和管理干部,特别是专职学生工作干部,是管理育人的主要力量。要把本职工作与德育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学生耐心教育,严格管理,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
      5、职工服务育人,主要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通过优质服务和模范行动,在思想、道德、纪律等方面感染和影响学生,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要注重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热爱劳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三、组织领导
      1、“三育人”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进行,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主管工会和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牵头,成立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由工会负责组织和日常工作,党办、校办、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密切配合。
      2、各学院成立以院党委(总支)书记或主管教学院长为首的“三育人”工作指导小组。学系、教研室由党支部书记和学系、教研室负责人负责抓好师生共建活动。各处级职能部门、科级单位应分别有一名负责人分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3、建立校、院(处)、教研室(科、室)、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干部、职工“三育人”岗位责任制,定期做好三育人的部署、检查、总结工作,及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和工作研究会。不断提高“三育人”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各级党组织应教育和要求党员发挥“三育人”模范带头作用。
  4、各级领导都要关心学生的成长,对学生的德、智、体发展全面负责。校领导要定期向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主管学生的职能部门要固定联系一个学生班,把行政管理同思想教育结合起来。鼓励各级干部积极参与学生文明共建活动,直接与学生对话,在育人中发挥作用。
      5、要加强“三育人”工作的队伍建设。专职学生干部是“三育人”队伍的骨干力量,要认真选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研究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要注意提高专职学生干部的思想、业务水平,关心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四、考核奖惩
      1、各院、处、科、室每学期结束时应对教师和职工的“三育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考核,表扬先进,激励后进,交流经验,找出差距。教师和职工在填报工作考核表时,必须填写“三育人”的工作情况。考核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职务聘任、晋升工资的重要依据。
      2、学校定期进行 “三育人”工作评比,对成绩优秀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教职工在“三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取得的国家级、省、部级或校级奖励,应视同同等级的教学、科研成果奖。
      3、教职工在“三育人”工作中写出的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视其水平,在职务晋升、评选先进时,和其它教学、科研论文同等对待。
      4、教师在晋升讲师或副教授职称时,必须担任过兼职班主任(前期教师任一年,临床教师半年),并经考核合格作为基本条件。
      5、教师和干部担任学生班指导教师者,每学年可减免一定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并按规定,发给兼职班主任工作津贴。
      6、对于在“三育人”工作中表现消极的教师,应予以批评教育,对在“三育人”工作中由于失败而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本细则由校“三育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医科大学“三育人”领导小组
                                                                二○○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