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党办统战发布时间:2012-02-28浏览次数:156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及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拓宽党内监督和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我校广大党员民主权利,努力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学校发展的主题和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和谐校园建设和创建高水平医科大学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促进发展。党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进行,要有利于改革、发展和稳定,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要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学校和谐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发展战略。

    2.坚持依法依纪。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不断完善党务公开的制度体系,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3.坚持真实公正。要始终面向基层,面向师生员工,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要保证公开内容真实、程序公正、公开适时,要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4.坚持注重实效。党务公开要紧密结合改革和健全完善机制体制进行,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师生员工的要求与具体情况相结合。要从实际出发,做好信息公开、校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结合。

    5.坚持服务师生。凡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外都要公开,接受监督,以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师生员工参与学校发展的积极性,提高党组织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任务

    通过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逐步使校党委、二级党组织基本实现党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加党内事务的透明度,提高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满意度,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限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学校党委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学校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学校党组织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外都应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开。党务公开目录不仅要有公开事项,还要有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限和责任部门,以便实施和监督。党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目录制定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

    2.实施公开。学校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根据不同情况向不同对象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重大党内事务,一般采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方案,听取意见修订后再正式公开,确保党务公开积极、稳妥。部分事项可以根据需要实施预公开。

    3.收集反馈。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畅通沟通渠道,采取传统手段与现代方法相结合,及时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和处理,并通过党务公开渠道及时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建立党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处理情况及时登记,完善台帐,归档备查。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本着“规范、方便、简洁、灵活”的原则,选择公开载体。

    1.会议方式。通过常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党委全委会、党委扩大会、民主生活会、教代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公开。

    2.文件形式。通过制定党内文件、议事通报、简报、校报、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公开。

    3.栏目告示形式。通过设置宣传栏、公告栏等方式公开。

    4.网络形式。通过校园门户网站、数字化校园平台、部门网站、专题网站等形式公开。

    5.社会媒体。适宜对社会公开的事项,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全年性大事、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有公开时限要求的按照规定时限公开。

三、党务公开保障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不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一)例行公开制度

    列入学校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

    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

    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党组织可以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考核评价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适时组织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要将考核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中,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工作开展得力、效果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党委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党办牵头负责,组织、宣传、纪检、工会、统战等部门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党务公开实施意见,审定党务公开内容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

    当前,我校党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是按照“五有”(“有组织、有目录、有载体、有制度、有考核”)要求,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有机结合的机制,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与认真做好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向规范化迈进。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从实际工作出发,积极主动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要与校党委党务公开内容形成体系,结合本单位师生的实际需求进行公开。各附属医院党委要结合医疗行业的特点,设计好内容和载体,将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相结合,要体现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的特点。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