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医科大学委员会
南医大纪〔2011〕3号
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院、部、处、委、办、会、馆、公司、中心:
为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上级纪委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南京医科大学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南京医科大学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为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上级纪委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廉政档案的建档对象为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在职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
二、内容
(一)中层领导班子
1、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原始记录复印件;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3、部门、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其他有关材料。
(二)中层干部
1、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2、述职述廉情况报告和年终考核情况;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4、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5、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6、信访举报调查的有关材料
7、廉政谈话记录;
8、党风廉政方面的奖惩及责任追究情况;
9、其他有关材料。
三、管理
1、廉政档案由校纪委负责收集、管理;
2、廉政档案属机密卷宗,由校纪委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个中层领导班子一档,中层干部一人一档;
3、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廉政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4、查阅中层干部廉政档案,须填写《查阅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审批表》,并经校纪委书记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中层干部的廉政档案。
四、运用
1、作为考察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情况重要参考材料;
2、作为对中层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评优表彰的重要依据材料;
3、作为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加强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的背景材料;
4、为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情况。
五、本办法由校纪委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