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意见

发布者:党办统战发布时间:2012-02-28浏览次数:806

一、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

  党员经常性教育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对于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对于建设学习型政党、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1、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2、主要目标: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原则: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工作;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分类实施,按需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坚持开门搞教育,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党员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基本内容和方法途径

1、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委已将组织学习《江泽民文选》列入下半年的工作要点,正在落实具体学习计划。

2、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

1)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倡导党员自主学习的同时,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按规定积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

2)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最佳党日”主题实践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党员到基层和艰苦岗位锻炼。

3)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党员教育队伍建设。选好配齐党校教师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

2、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发挥校党校和二级学院分党校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电化教育手段和报刊图书、互联网等媒介,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自主学习的途径。

3、确保教育时间。统筹兼顾,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

4、妥善解决教育经费。要将党员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该经费的管理,党委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

(五)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要把党员经常性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要建立党员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

  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党员经常性教育的职责,健全各项教育制度,落实各项教育任务。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保证教育覆盖面。对党员参加经常性教育的情况要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党委要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组织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要总结和宣传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总体要求

  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虚心向群众学习,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主要方式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4、深入基层调研。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调查研究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5、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坚持和完善“校(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组织指导

  党委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等部门和纪检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

1、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2、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实行校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意见。

3、加强督促检查。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的督促检查。要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健全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1、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1、主要责任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2、主要目标: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人民群众满意。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统一领导。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2、深入调查研究。党委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3、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坚持和完善“校领导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今年“七一”前夕,校党委评选表彰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

5、搞好舆论宣传。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及时推广、介绍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6、强化督促检查。党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考核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党委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OO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