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前必须经过党校培训。培训不少于40学时。
2、参加培训的时间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后,加入党组织前,培训有效期为两年。
3、培训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目的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提高学员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
4、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党校的主要工作之一。为了适应学校规模不断扩大、培训对象不断增加的实际,建立分党校的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由各分校组织实施。教职工和未建分党校的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仍由学校党校负责。学校党校负责对各分校的工作进行指导,规范各分校的工作,做到统一培训方案、统一教材、统一考核、统一发证。
5、党校(分校)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满足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的需求,党校办班的规模和轮次,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50人。
6、党校要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7、每次办班前要制定教学计划,按要求招收学员。
8、入党积极分子在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党校的有关制度。
9、学员学习期满,根据学员考核结业制度,合格者发给党校结业证书。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作为入党考察的依据之一。
200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