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工作职责

发布者:党办统战发布时间:2012-02-28浏览次数:1485

 

一、在校党委、团省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共青团工作自身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及时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并加以积极引导,协助学校做好稳定工作,教育团员青年做执行纪律的模范,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
三、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搭建舞台,服务同学。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管理,努力使校园文化活动高品位、高层次、高格调,净化育人环境,促进团员青年全面素质提高。
四、积极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拓宽教育途径,提高育人效果。
五、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各级学生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三自”功能,关心学生的切身利益,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六、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做好团员的组织发展、超龄离团、团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团员评议注册,评选先进及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认真做好团委档案归档工作。
七、指导各分团委(团总支)工作,加强与各附院团委的联系,指导并协助他们开展工作,加强团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团员干部的素质。
八、关心青年教职工生活和思想状况,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调动青年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